摘要:关键在于驯服权力
因为网上发帖,王帅被河南灵宝市警方跨省抓捕,刑事拘留8天。在舆论持续关注下,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秦玉海向公众道歉,灵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,王帅获得783.93元国家赔偿。但此时,同样因为网上发帖而被抓的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,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。2007年和2008年,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,第一次被刑拘10天,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。吴不服而上诉,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。结果,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,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。4月17日,灵宝市公安局局长亲赴上海向王帅道歉,吴保全等到的消息却是:市中院维持原判。
同样的行为,吴保全却获得与王帅大相径庭的结果。王帅得知河南官方的道歉消息后曾经表示:“感谢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对我的‘平反’。”而依然身陷囹圄的吴保全听说此事,却只是说了句:“是吗?”但这并非王帅的幸运,亦非吴保全的不幸,区别似乎只在于他们受关注的程度。当全国舆论聚集于河南灵宝之时,王帅拥有了感谢公安厅长的机会;因为一直游离于多数网民视线之外,吴保全只能在狱中听任络腮胡子疯长。但是谁能把全国网民装在自己的口袋里,想自救的时候拿出来一用?显然,正是因为监督的不足与无力,使权力有了为所欲为的前提。
最关键的问题仍然是驯服权力。躲猫猫之后还有做噩梦,王帅之后还有吴保全。权焰之下,权利无依,法治无力。关于吴保全案,人们更乐于从法治的角度来予以关注。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表示,“当地法院的判决创造了一个新罪名——诽谤政府罪。”政府根本没有名誉权,更谈不上“诽谤政府”。关于被告上诉后发回重审案件的加刑问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,这实质上违反了“上诉不加刑”原则。基于依法行政的解读,自然体现法律人士的良苦用心,但问题在于,王帅与吴保全们从一开始所遭遇的,都是权力逾越法治之上的恣意妄为,又如何指望以法律来调整权力的表现,并申张王帅们的权利?
王帅与吴保全事件,都不是错误的开始与全部。他们均因发帖揭露当地政府在征地违法现象而受到关照,这意味着在他们之前,有大量村民在强征中已经受到伤害。一种伤害的背后,原来隐藏着更大的伤害,因此王帅们的遭际,无非是权力以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的必然结果。权力愈戾气,愈表明法治的软弱。事实上,两地跨省抓捕并对公民“欲加之罪”的做法表明,在恣肆的权力看来,法律只有“为我所用”的价值。对王帅,灵宝市委宣传部一位官员表示,这个发帖人应该被“教训一下”,于是有了8日拘押;对吴保全,相关检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私下表示,吴保全无罪,但“这是市里的案子,我们管不了”。
驯服权力,使野蛮专横的权力就范于公民正当权利,既是现代法治建设的追求,亦是依法行政方略的要义。对灵宝及鄂尔多斯事件,我们仍然可以说它们只是个案,但是公民知情权、表达权、评论权,以及地方“一府两院”互为监督、制衡的设计,这么轻易地遭到权力的破坏,尤其是,当权力一再以轻慢或无视法治的方式践踏法治之时,至少表明在政治及法治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。这其中包括,对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和保护、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与制衡、司法独立、法律高于权力者意志等。
不受约束的权力猛于虎。只有用更民主的政体,更健全的制度,才可能使法治有力,才可能将权力套上文明的笼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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